为深入推进“三基建设”进一步提升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我院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西省教育系统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晋教工[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测评于2019年6月25——7月3日在学院9号楼、12号楼分别进行。
本次考核主要从专业知识能力、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社会能力、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专业发展能力六个方面进行测评,每个方面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