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 [2017] 第20号
拟稿:付玉 校印:夏志丽 签批:田维飞 发文日期:2017/6/6
本学期第十二至十六周学院组织的早操检查中,发现邵文君等14名同学无故旷操次数达到十次以上,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邵文君同学等14名警告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15120141班(5人):邵文君 郝文博 朱靖景 姚祥巍 华康威
15120142班(7人):柴嘉琪 庞霞 邱冰 吕佳其 刘鑫磊 成岱轩
刁冠龙
15120242班(1人):杨旭
15120541班(1人):解卓飞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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