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 [2017] 第28号
拟稿:刘维佳 校印:夏志丽 签批:田维飞 发文日期:2017/11/13
本学期第八至十一周学院组织的早操检查中,发现陈广开等5名同学无故旷操次数达到四次以上、陈克凡等3名同学无故旷操次数达十次以上,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6版)中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陈广开等5名同学警告处分、陈克凡等3名同学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警告处分:
16120141(2人):陈广开 王泽圻
16120241(3人):王鹏春 杨思佳 姚建
记过处分:
16120142(1人):陈克凡
16120241(1人):蔡正义
16120242(1人):周江湖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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