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 [2018] 02号
拟稿:刘维佳 校印:夏志丽 签批:田维飞 发文日期:2018/04/02
关于第四周“长明灯”安全检查
本学期在第四周学院组织的宿舍安全之“长明灯”巡查中,两次查到文澜二单元3049宿舍存在长明灯现象,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对以上宿舍全体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15120242班(4人):胥一鸣 韩晓敏 李香 崔珊文
2018.04.02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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