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 [2018] 04号
拟稿:刘维佳 校印:夏志丽 签批:田维飞 发文日期:2018/04/16
关于违禁电器安全检查处分决定书
公寓管理中心于第四周全校公寓安全大检查中发现范晋霖使用违禁电器(电吹风),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据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范晋霖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17120241班(1人):范晋霖
艺术学院学生科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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