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 [2018] 05号
拟稿:刘维佳 校印:夏志丽 签批:田维飞 发文日期:2018/04/18
关于三月早操检查处分决定书
本学期在三月份学院组织早操巡查中,发现张世勃等6名同学无故旷操次数达到四次以上、马渝等2名同学无故旷操次数达十次以上,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版)中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张世勃等6名同学警告处分、马渝等2名同学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警告处分:
16120141(1人):张世勃
16120242(3人):张铮 陈晓雪 祁甜甜
17120142(2人): 于琨 李嘉文
记过处分:
16120342(1人):马渝
国际班 (1人):李志娜
艺术学院学生科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