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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聘用科研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发布人:范晓荣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3]8号)要求,全力做好2023年科研助理岗开发聘用工作,现将2023年艺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研究助理

二、拟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1.2023届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艺术学科)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

四、报名时间:2023.6.19

五、提交报名表格

  1.报名表见附件

  2.提交报名表格邮箱:ysxykyk@163.com

六、应聘人员考核时间:20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