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现进行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评定名额和奖励金额
我院共评硕士研究生2名,奖学金金额2万元。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ysxykyk@163.com并将纸质稿交辅导员,截止时间9月25日下午6:00前。
(2)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2)研究生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北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四、评定条件详见《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须是对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的综合考评)。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加盖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至艺术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六、其他有关问题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七、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或辅导员。
艺术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