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延长预备期6个月于近期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李子默同志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从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艺术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反映李子默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351-3924846
意见信箱:20042012@nuc.edu.cn
初审:夏志丽
二审:赵竞卓
三审:田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