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现将王焮仪等9位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意见信箱:20170062@nuc.edu.cn
监督电话:0351-3924708
初审:刘维佳
复审:赵竞卓
终审:田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