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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杨博华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08 发布人:刘洋阅读数:

杨博华,女,1980年2月生,2023年10月10日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支部2024年10月8日召开支委会,应到会正式党员3人,实到3人,经票决一致同意吸收杨博华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现将杨博华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监督电话:18503516212

初审:张佳静

二审:刘   洋

三审:郭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