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讨论拟确,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7名同志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积极分子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5年4月15日讨论,支部拟确定程诗琦等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公示期5天,公示当日为第一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7名同志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351-3924846
意见信箱:20042012@nuc.edu.cn

确定发展对象日期以上级党委复批时间为准。
初审:刘一帆
二审:夏志丽
三审:田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