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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处分2019[16]号处分(日常管理)

发布时间:2019-11-29 发布人:20170062阅读数:


艺术学院文

院(学)字  [2019]  16


拟稿:刘维佳    校印:夏志丽    签批:田维飞    发文日期:2019/11/29


关于黄介然、张勇祥违反校纪校规的处分决定

在学院11月25日晚11点学生夜不归宿抽查中,5095宿舍黄介然、张勇祥同学妨碍正常学生查寝工作,引起事端,在学生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生手册《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寻衅滋事,挑起事端者,给予警告处分之规定,给予黄介然、张勇祥同学警告处分:

17120142班(1人):黄介然

1712024班(1人):张勇祥


艺术学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