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特殊学生(受学业警告、受行政处分以及累计挂科10个学分以上的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帮助和鼓励全体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维护我院的院风、学风,特制定《艺术学院特殊学生管理细则》。
一、管理对象
此细则的管理对象是受到学校学业警告、行政处分及累计挂科达10个学分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二、管理原则
1、因人施教原则
对于特殊学生的管理教育,应因人施教,采取灵活的教育方式,既要耐心,又要讲究方法,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
2、及时性原则
对于特殊学生,管理教育应在受处分或学习成绩不良行为发生后及时进行,这样有利于这些学生及时修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3、配合性原则
对特殊学生的管理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必须取得多方面的配合,使这些学生能感受到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更有利于其改正不良行为。
三、管理细则
对违纪(或受行政处分)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1、处分下达后,院学生科要将违纪学生详细情况登记入《艺术学院违纪行为情况登记表》中。表格如下: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违纪行为 |
处分类型 |
宿舍 |
宿舍电话 |
班主任 |
班主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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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学生科要将违纪学生的处分文件留入学生管理档案,另转发班主任、学生本人、家长各1份,并要求班主任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家长详细说明其在校思想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
3、违纪学生本人自接到处分起三日内,要向院学生科递交书面检查,作深刻检讨;
4、院学生科要为违纪学生建立违纪学生个人跟踪教育档案,即《艺术学院违纪学生跟踪教育记录卡》,并对违纪学生确定相应的跟踪教育责任人2名,即班主任和一名能经常和违纪学生接触的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其中班主任为第一跟踪教育责任人,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为第二跟踪教育责任人;
5、跟踪教育档案建立后,跟踪教育责任人要定期和学生进行交流,听取学生的各方面汇报,遇到问题要及时解决,或者和学院、学校及家长及时联系,帮助解决,并做好每次的书面记录;
6、跟踪教育责任人要向违纪学生详细讲解撤销处分的条件及其它注意事项,使其明确本人今后努力方向,争取早日撤销处分。(有关如何撤销处分及撤销处分条件详见《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艺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7、跟踪教育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跟踪教育材料的归档工作,在学生申请撤销处分或毕业时提供相关材料;
对学习不良学生(受学业警告、累计挂科10个学分以上的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1、学生累计挂科10个学分以上或受学业警告后,原班级班主任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通知家长,并详细说明其在校思想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家长交流意见,并向家长说明留入的班级和班主任及联系方式;
2、院学生科要为学习不良学生建立学生个人跟踪教育档案,即《艺术学院学习不良学生跟踪教育记录表》,并对学习不良学生确定相应的跟踪教育责任人1名。其中班主任为跟踪教育责任人,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可以为第二跟踪教育责任人;
5、跟踪教育档案建立后,跟踪教育责任人要定期和学生进行交流,听取学生的各方面汇报,遇到问题要及时解决,或者和学院、学校及家长及时联系,帮助解决,跟踪教育责任人要做好每次的书面记录,并要求学生签名;
6、跟踪教育责任人要向受学业警告学生详细讲明学校的有关规定,使其明确本人今后努力方向。“受学业警告申请留入下一年级学生的有关规定”如下:
⑴、受学业警告申请留入下一年级学生首先必须保证不及格课程的学习,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原年级的部分或全部课程的学习,考试随正常考试进行,如不及格可参加复考。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⑵、编入下一年级学生在一年内如完成了两个年级所课程的学习,成绩全部及格,可提出申请跳回原年级学习。
四、跟踪教育的内容:
⑴、要针对性地对违纪学生和学习不良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违纪学生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性,逐步转变为自觉守法、守纪的学生,使学习不良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
⑵、优化违纪学生和学习不良学生的心理素质。通过普及心理学知识,要经常和违纪学生及学习不良学生谈心,帮助他们从心理矛盾中解脱出来,增强自我控制和心理调节能力,逐步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⑶关心违纪学生和学习不良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进步。跟踪教育责任人要主动接触他们,要尽可能地为其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
五、其它说明
1、对屡受处分或屡受学业警告的特殊学生,要求他们定期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通知家长。
2、对受到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向家长介绍学生违纪的具体事实和处分的决定,并提出帮助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要将管理和教育两种手段结合起来,以管理促教育,以教育带管理,从而形成对学生良好的教育和引导氛围。
艺术学院学生科
201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