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2024〕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工部下发名额,艺术学院各班级成立励志奖学金班级评议小组,开展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学院评议,最终确定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现对认定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科吕老师,电话18636648951.
一审:吕 超
二审:田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