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琴房按点开门、关门,具体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00—12:00,下午2:00—6:00
星期六和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琴房钥匙由专人保管,琴房管理人员按照“琴房安排一览表”严格管理钥匙,学生凭琴卡领取琴房钥匙,用毕锁好琴房门,归还钥匙收回琴卡。
3.琴房应保持清洁,不准在琴房内放置除学习用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适当罚款,并予以纪律处分。
4.琴房卫生由本琴房学生负责清扫,并将值日制度造表张贴在琴房室内。
5.严禁在琴房内吸烟、吃零食,违者罚款20元,并予以纪律处分。
6.严禁在琴房使用明火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罚款m元.并予以纪律处分。
7.严禁私自带非本院人员进琴房练琴,违者罚款20元,并予以纪律处分。
8.严禁学生私自配用琴房钥匙,违者罚款20元,并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