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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发布人:付玉阅读数:

各班级: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湖北籍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1名)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1名)

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班级评议无异议之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班级评议结果报告》报学院学生科付老师,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答辩会,按照学院分配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择优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特等奖及一等奖评审,所有推荐人选须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上午。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1.《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原件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原件一份。

3.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一份。

4.班级评议会议高清照片电子版3张。

5.获奖学生应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0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电子版感谢信,并附电子照片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原件提交艺术学院学生科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zhkb _12@163.com。

六、注意事项

  1. 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2. 原则上本奖学金不与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助学金重复取得。

 3.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将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注:《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评议结果报告》请在学院网站中下载。

                                                                         艺术学院学生科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