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主科

  理论课教学内容
理论课教学内容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演唱作品不少于五首。第二至第四学期,每学期演唱作品不少于六首。第五至第七学期,每学期演唱不少于八首作品。

具体要求:

一年级:

1、引导学生具有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状态,培养其拥有正确的声音观念和科学的发声方法。

2、指导学生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进行歌唱。

3、以训练中、低声区为基础,改正不正确的发声习惯。

4、学生用普通话朗读歌词并歌唱。确立良好的音准、节奏控制能力,做到吐字清晰,基本规范。

5、培养学生理解和分析作品的能力,合理的运用声音揭示作品的内涵。

二年极:

1、掌握正确的呼吸方法。适当向高低声区扩展音域。做到音色统一,声音、流畅、圆润,能较自然通畅地运用共鸣,有较好的呼吸支持,喉咙在指定音域内不挤卡。用基本正确的共鸣声歌唱。

2、语言清晰,读音规范标准。要求自然音加临时升降音演唱准确,节拍及节奏感准确。

3、继续巩固中声区,使声音做到基本通畅、连贯,克服发声中的不良习惯和明显的困难。

4、能运用较流畅的声音演唱中等程度歌曲,初步学会理解和处理歌曲。正确把握不同时期中国艺术歌曲风格,具有一定的分析、处理作品的能力。

三年级:

1、科学的发声观念逐步完善。

2、针对气息的支持和流动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随着作品难度的提升,扩展音域,进一步要求音色的圆润,做到各声区音色统一。

4、学生具有一定独立地处理作品的能力,能够正确运用声音较准确地表达歌曲的内涵。

四年级:

1、全面掌握科学发声的技巧。

2、正确塑造中国歌剧人物个性特点与演唱风格。

3、能够独立地分析和处理作品。并熟练地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和演唱的技能,演唱难度较大,风格多样的声乐作品,具有一定的舞台表演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