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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大纲 |
《民族声乐演出实践》大纲 《民族声乐演出实践》大纲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民族声乐演出实践 开课单位:艺术学院 课程编号: 总学时:6 学 分:1 适用专业:音乐表演 先修课程:各门专业课
一、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地位、作用 通过舞台演出实践中排练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节目,使学生更好地把握作品内容,合理处理作品;进一步巩固专业课知识,提高学生应用专业课知识的舞台实践能力;逐步提高演出心理素质,使学生在表演、创编等方面获得音乐表演的基本知识,展现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其中,在学生知识方面的作用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声乐基础理论;2、舞台表演理论;3、声乐心理学,在学生能力方面的作用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树立良好的舞台表演形象;2、在实践中巩固技能技巧,通过实践让学生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及需努力发展的方向;3、在实践中熟悉舞台,丰富舞台经验,提高舞台驾驭能力,建立表演自信心。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 (一)课程内容:学生自编自排节目;连排与彩排(教师给予指导);正式演出;学生演出之后提交演出心得。重点:在实践中巩固技能技巧,通过实践让学生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及需努力发展的方向。难点:在实践中熟悉舞台,丰富舞台经验,提高舞台驾驭能力,建立表演自信心。 (二)基本要求 1、每个同学依据所学民族声乐专业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节目进行排练。 2、演出节目形式不限,可选择保留节目,也可发挥学生的独创性,自编、自排、自演节目。 3、演出时间控制在90分钟~120分钟。 4、主持人负责节目串词,做到大方得体。 5、舞台监督安排到位,督促整场演出。 6、编制演出节目单,注意开场与结尾、大型节目与小型节目、演出人员多与演出人员少、节目水平高与一般、格调淡雅与气氛热烈节目的合理穿插。 7、在班级连排、彩排后,张贴演出海报。 8、学生演出之后一周内提交300字以内的演出心得。 9、注意演出舞台的装饰。演出服装根据节目要求自行安排。 10、评分要求: (1)质的标准: 演出实践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组成:1.编排、连排、彩排占20%;2.正式演出占70%;3.300字以内的演出心得占10%。 声乐评分细则和标准 根据音准节奏20分、作品难度20分、演唱技巧40分、表现能力20分四个方面评分。 (2)量的标准 根据演出参与的级别、数量、程度以及不同的分工,如主持人、舞台总监、导演、节目单制作等组织工作的担任给予附加分。
三、学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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