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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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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演唱作品不少于五首。第二至第四学期,每学期演唱作品不少于六首。第五至第七学期,每学期演唱不少于八首作品。 具体要求: 一年级: 1、引导学生具有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状态,培养其拥有正确的声音观念和科学的发声方法。 2、指导学生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进行歌唱。 3、以训练中、低声区为基础,改正不正确的发声习惯。 4、学生用普通话朗读歌词并歌唱。确立良好的音准、节奏控制能力,做到吐字清晰,基本规范。 5、培养学生理解和分析作品的能力,合理的运用声音揭示作品的内涵。 二年极: 1、掌握正确的呼吸方法。适当向高低声区扩展音域。做到音色统一,声音、流畅、圆润,能较自然通畅地运用共鸣,有较好的呼吸支持,喉咙在指定音域内不挤卡。用基本正确的共鸣声歌唱。 2、语言清晰,读音规范标准。要求自然音加临时升降音演唱准确,节拍及节奏感准确。 3、继续巩固中声区,使声音做到基本通畅、连贯,克服发声中的不良习惯和明显的困难。 4、能运用较流畅的声音演唱中等程度歌曲,初步学会理解和处理歌曲。正确把握不同时期中国艺术歌曲风格,具有一定的分析、处理作品的能力。 三年级: 1、科学的发声观念逐步完善。 2、针对气息的支持和流动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随着作品难度的提升,扩展音域,进一步要求音色的圆润,做到各声区音色统一。 4、学生具有一定独立地处理作品的能力,能够正确运用声音较准确地表达歌曲的内涵。 四年级: 1、全面掌握科学发声的技巧。 2、正确塑造中国歌剧人物个性特点与演唱风格。 3、能够独立地分析和处理作品。并熟练地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和演唱的技能,演唱难度较大,风格多样的声乐作品,具有一定的舞台表演气质。 |